监管“零容忍”不容“看门人”再装睡
监管“零容忍”不容“看门人”再装睡
监管“零容忍”不容“看门人”再装睡 5月23日,中国证券业协会更新保荐(bǎojiàn)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(zàntíng)业务类),新增8名保荐代表人,总(zǒng)人数增至15人。本次更新涉及的保荐项目方面(fāngmiàn),既有项目已撤回但依然被重罚的情况,也有追溯至十年前的旧案。这不仅再次(zàicì)警示了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要归位尽责,也释放了监管“长牙带刺”对历史(lìshǐ)违规行为的“零容忍”的信号。
此次公示的(de)依据是2024年修订的《证券公司保荐(bǎojiàn)业务规则》,该规则首次发布于(yú)2020年12月4日,后分别于2022年9月份和2024年9月份进行修订。第二次修订时(shí),完善(wánshàn)了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,在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。
一方面,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通过市场化(shìchǎnghuà)的声誉约束(yuēshù)倒逼(dàobī)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,有助于加快保荐代表人的优胜劣汰,提升行业整体的执业质量。
保荐代表人作为资本市场的(de)“看门人”,其(qí)职责履行质量直接关系市场健康度与投资者利益。本次更新D类名单,再次强调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(yīngdāng)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,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,严于律己,勤勉尽责(jìnzé)。
近年来,监管部门全(quán)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(fāxíng)上市活动监管,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,坚持“申报即担责”,严查欺诈(qīzhà)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,尤其是针对财务造假(zàojiǎ)、欺诈发行等乱象,暴露出的部分保荐机构“只荐不保”“重申报、轻督导”等问题,重拳出击。
根据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(zhífǎ)情况综述,去年(qùnián)证监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从严查办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(ànjiàn)95件,连续三年增加,占案件总数的13%。
另一方面,此次公示的保荐代表人涉及多个IPO及非公开发行项目,时间跨度较长,体现了监管层(céng)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的决心。可以说(shuō),这不仅是对(duì)保荐代表人执业质量的坚守,更是对资本市场(shìchǎng)“看门人”责任重构的深刻警示(jǐngshì)——“装睡的看门人”终将被监管之剑的利刃唤醒。
从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处罚结果来看,2014年,东吴证券(zhèngquàn)在为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(bǎojiàn)(含持续督导(dūdǎo))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蒋序全(现(xiàn)任职财信证券)、李佳佳(现任职广发(guǎngfā)证券)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尽管目前二人资格已转为(zhuǎnwéi)一般证券业务,但仍被追溯处罚并被列入D类名单。
这进一步(jìnyíbù)说明,无论项目是否完成、保荐代表人是否在职,只要存在失职行为,均可能被追责。我们要看到,欺诈发行从源头上侵蚀市场诚信根基(gēnjī),扭曲资源配置机制(jīzhì),是资本市场“首害”,通过严惩保荐人(bǎojiànrén)、强化追责机制,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“带病申报(shēnbào)”“一查就撤”等问题。
长远来看,也(yě)对券商投行在项目筛选、质量控制把关、合规(héguī)履职等环节提出更高要求,不但要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把控能力,还需督促保荐代表人规范运作(yùnzuò),提升专业素养(sùyǎng)和服务能力,更好发挥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作用,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
5月23日,中国证券业协会更新保荐(bǎojiàn)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(zàntíng)业务类),新增8名保荐代表人,总(zǒng)人数增至15人。本次更新涉及的保荐项目方面(fāngmiàn),既有项目已撤回但依然被重罚的情况,也有追溯至十年前的旧案。这不仅再次(zàicì)警示了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要归位尽责,也释放了监管“长牙带刺”对历史(lìshǐ)违规行为的“零容忍”的信号。
此次公示的(de)依据是2024年修订的《证券公司保荐(bǎojiàn)业务规则》,该规则首次发布于(yú)2020年12月4日,后分别于2022年9月份和2024年9月份进行修订。第二次修订时(shí),完善(wánshàn)了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,在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。
一方面,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通过市场化(shìchǎnghuà)的声誉约束(yuēshù)倒逼(dàobī)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,有助于加快保荐代表人的优胜劣汰,提升行业整体的执业质量。
保荐代表人作为资本市场的(de)“看门人”,其(qí)职责履行质量直接关系市场健康度与投资者利益。本次更新D类名单,再次强调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(yīngdāng)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,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,严于律己,勤勉尽责(jìnzé)。
近年来,监管部门全(quán)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(fāxíng)上市活动监管,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,坚持“申报即担责”,严查欺诈(qīzhà)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,尤其是针对财务造假(zàojiǎ)、欺诈发行等乱象,暴露出的部分保荐机构“只荐不保”“重申报、轻督导”等问题,重拳出击。
根据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(zhífǎ)情况综述,去年(qùnián)证监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从严查办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(ànjiàn)95件,连续三年增加,占案件总数的13%。
另一方面,此次公示的保荐代表人涉及多个IPO及非公开发行项目,时间跨度较长,体现了监管层(céng)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的决心。可以说(shuō),这不仅是对(duì)保荐代表人执业质量的坚守,更是对资本市场(shìchǎng)“看门人”责任重构的深刻警示(jǐngshì)——“装睡的看门人”终将被监管之剑的利刃唤醒。
从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处罚结果来看,2014年,东吴证券(zhèngquàn)在为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(bǎojiàn)(含持续督导(dūdǎo))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蒋序全(现(xiàn)任职财信证券)、李佳佳(现任职广发(guǎngfā)证券)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尽管目前二人资格已转为(zhuǎnwéi)一般证券业务,但仍被追溯处罚并被列入D类名单。
这进一步(jìnyíbù)说明,无论项目是否完成、保荐代表人是否在职,只要存在失职行为,均可能被追责。我们要看到,欺诈发行从源头上侵蚀市场诚信根基(gēnjī),扭曲资源配置机制(jīzhì),是资本市场“首害”,通过严惩保荐人(bǎojiànrén)、强化追责机制,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“带病申报(shēnbào)”“一查就撤”等问题。
长远来看,也(yě)对券商投行在项目筛选、质量控制把关、合规(héguī)履职等环节提出更高要求,不但要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把控能力,还需督促保荐代表人规范运作(yùnzuò),提升专业素养(sùyǎng)和服务能力,更好发挥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作用,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